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日期:2019年1月5日
地点:深圳游泳跳水馆主馆
二、参加单位:
深圳市各区、学校、游泳俱乐部、游泳协会等均可组织队伍参赛。
三、竞赛项目
少年组(男、女):1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
儿童甲组(男、女)、儿童乙组(男、女)
5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
1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
儿童丙组(男、女)
50 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
儿童丁组(男、女)
50 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
50米(蝶泳腿、仰泳腿、蛙泳腿、自由泳腿)
四、参赛年龄
少 年 组 (200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儿童甲组 (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乙组 (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丙组 (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丁组 (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参赛办法:
1:各区、学校,游泳俱乐部,游泳培训机构均可以组织学生报名参赛,以运动队的方式报名,每人限报2项。
2:参赛队于2018年12 月21 日前完成报名报项,认真填写报名表。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97761985@qq.com,电话:83792626。(报名表请按照表格的格式填写,红色字体的部分必须填写,其他可以空白,参赛单位用简称,不能超过四个字,不可以改动或删除表格的格式,报名成绩直接复制粘贴99:99:99就可以)。各参赛队另外认真填写参赛队员的身份证信息和比赛免赛责声明书交深圳市水上运动协会办公室(12月22日之前).逾期报名,一概不受.
3:报名时统一审核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确认参赛资格,运动员参赛时需持有第二代身份证参赛,否则不得参赛。
4.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本人人身保险证明,赛程期间的安全管理由参赛单位负责,一旦出现伤病事故,由参赛单位负责。
六、竞赛办法与奖励: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2010-2014游泳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一次性出发,所有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录取前八名给与奖状,不足8人参赛项目减1录取,不足3人报名的项目取消该项目.
七:仲裁和裁判员由深圳市水上运动协会统一选派。
八:本规程的解释权属深圳市水上运动协会。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深圳市水上运动协会
2018.12.10
免责声明
参赛单位:
领队姓名电话:
教练员姓名电话:
领队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参赛人员信息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运动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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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报名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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