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行《全民健身条例》,推进游泳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提高大众游泳水平创造更好的条件。经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批准,拟对在经营性游泳场所从事游泳技术教学指导的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为满足考生报考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培训鉴定的需要,我协会特向广东省技能鉴定站申请开展一期初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及鉴定。
一、培训、鉴定对象
各学校、协会、游泳场馆等从事游泳技术教学指导的人员(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救生员职业资格)。
二、报名初级指导员基本条件
1.具备游泳救生员初级资格证书;
2.经过初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正规培训、并达到规定学时数;或者取得体育中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三、培训时间、地点:上课时间:每天中午11:30—15:00,培训地点:深圳游泳跳水馆主馆
期数 |
培训时间 |
鉴定时间 |
备注 |
六 |
11月25日—11月28日 |
12月5日 |
初级 |
四、报名要求、时间、地点:
1.培训报名:现场领取报名表或网上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打印交到救生员报名处;身份证复印件、救生员资格证复印件各两张;大一寸蓝底照片4张;电子档照片发送到2097761985@qq.com,照片需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2.报名时间:11月12日起接受报名并交纳费用(周一至周五接受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福田区笋岗西路深圳市游泳跳水馆主馆二楼飞蜘蛛公司内深圳市水上运动协会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755—83792626
五、费用:
1.培训费初级1200元/人/期(场地、培训、教材、器材、证书费)。
2.职业技能鉴定费:初级240元/人/期(由省技能职业鉴定站收取)。
3.缴费方式可选择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现金。
六、发票:
开发票时间:每期开课的第三天(周三),请带好收据,并在收据后面写上需开发票的公司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交到报名处。鉴定费发票由省职业技能鉴定站开取,需考完试的约半个月后才能领取。(发票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七、其他:
1.学员食宿、交通费自理、游泳装备(泳帽、泳镜、泳裤、泳衣)自备。
2.考试结束后约半个月内可在深圳市水上运动协会官网和公众平台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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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水上运动协会
2019年11月12日
报名表下载:/abcde/Editor/attached/file/20191113/2019111309149597959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