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少年儿童游泳精英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承办单位:深圳市水上运动协会
二、竞赛日期及地点
日期:12月1日至2日
地点:深圳游泳跳水馆
三、参赛单位
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
四、竞赛项目
男、女5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1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200米个人混合泳、200米自由泳、4×50米男女混合泳接力
五、参赛年龄
少年A组(15-17岁):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B组(14岁):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C组(13岁):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D组(12岁):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E组(10-11岁):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F组(8-9岁):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G组(7岁及以下):201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参赛办法
(一)以2018年深圳市“体彩杯”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的参赛单位进行报名。
(二)获得2018年深圳市“体彩杯”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A、B、C、D组单项(不含接力)前十二名和E、F、G组单项(不含接力)前十六名的运动员均可报名本次赛事(点附件2下载成绩册),没有参加该赛事或参加该赛事没有进入以上名次的运动员不能报名参加比赛。
(三)参赛年龄以运动员身份证年龄为准,运动员必须凭第二代身份证参赛,港澳台籍参赛运动员必须凭有效证件(回乡证等)参赛,否则不得参赛。
(四)各单项报名人数不足3人项目、接力项目不足2队项目,取消该项比赛。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2014-2018年《游泳竞赛规则》。
(二)每人限报两项,200米个人混合泳、200米自由泳不占项。各单项进行预、决赛,不足8人时只进行决赛,200米个人混合泳、200米自由泳只进行一次性决赛。
(三)如获决赛资格的运动员弃权,须在当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由本队领队提出决赛场次的书面弃权申请并由领队及运动员本人签字。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决赛场次弃权的运动员,必须参加决赛场次的比赛。
(四)各队接力名单必须在该场比赛前30分钟交到编排记录室。
(五)本次赛事中,破纪录的每人每项奖励参赛单位团体总分5分,无故弃权的每人每项扣参赛单位团体总分5分。
(六)港澳台籍参赛运动员只计取个人名次,且成绩不计入参赛单位团体总分,不得参加接力项目。
八、录取名次、计分及奖项设置
(一)各项均录取前八名,不足8人的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二)获得各项前三名者,分别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奖励名次者,分别颁发奖状。
(三)获得各项前八名分别按13、11、10、9、8、7、6、5计分。接力项目双倍计分,分别按26、22、20、18、16、14、12、10计分。凡成绩并列时,将获得名次的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空出名次的分值与获得名次的分值相加后的平均数,作为并列名次的所得分值。
(四)设立参赛单位团体总分奖,计分为各组别、各项得分之和,奖励前八名(若参赛单位在8个或以下,按实际参赛单位数录取),总分相等计金牌数,金牌数相等计银牌数,依此类推。
十、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各参赛单位于11月13日00:00至20日23:00登录http://swim.shuruitec.com,使用手机号注册后登录报名,报名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1:30,13:30-17:30)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531-88816039。报名资料“保存并提交”成功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表。
2.各参赛单位于11月22日前将报名系统导出并加盖公章或领队签名的报名表扫描件以“参赛单位+游泳精英赛报表”命名压缩包发送至发送17858103@qq.com,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赛。报名截止后将不得更换运动员名单,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十一、仲裁委员及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权属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附:1:取得报名资格的参赛单位名单
根据2018年深圳市“体彩杯”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运动员成绩,下列单位取得2018年深圳市少年儿童游泳精英赛报名资格,名单如下:
1.福田
2.福田2队
3.罗湖
4.盐田
5.南山
6.南山2队
7.南山3队
8.南山4队
9.南山5队
10.南山6队
11.南山7队
12.南山8队
13.南山9队
14.南山12队
15.宝安
16.龙岗
17.坪山
18.光明
附件2:2018年深圳市“体彩杯”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成绩册(点击可下载).doc